时间: 2024-02-17 16:30:15 | 作者: 精密塑胶产品注塑
自3月起,针对“散乱污”企业多藏匿于分租厂房的状况,东莞塘厦生态环境分局继续展开分租厂房专项查看,并成功查办两宗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气直排的环境违法案子,两家涉案企业或将面对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日前,塘厦生态环境分局前往清樟路80号某分租厂房查看时,发现坐落一楼的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设有注塑工序,且注塑车间大门处于打开状况。经查,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批阅同意和检验的状况下,私行设有破碎、混料、注塑等工序,以及卧式注塑机、立式注塑机、破碎机、混料机等相关出产设备。现场查看时,该公司注塑工序正在运用,注塑工序虽已配套废气处理设备,因为注塑车间大门未密闭,部分注塑废气仍能经过车间大门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
经进一步排查,执法人员在同栋厂房三楼发现东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相同触及废气无安排排放。现场查看时,该公司注塑工序正在出产,注塑机未装备污染防治设备,注塑废气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经查询,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批阅及检验的状况下,设置有破碎、混料、注塑等工序及相关设备,归于典型的“散乱污”企业。
这两家企业因涉嫌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气直排等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制造双笔录,并拟立案处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这两家企业或将面对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