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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江苏省姑苏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关于姑苏赛康精细设备制作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议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82第061号)。
信息显现,姑苏赛康精细设备制作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是“不正常运转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姑苏市生态环境局对姑苏赛康精细设备制作有限公司处罚款10万元。